春季禁毒“流动课堂”宣传资料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
16-03-10
春季禁毒“流动课堂”宣传资料
1.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常见毒品有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甲基苯丙胺),新型毒品有麻古、K粉(氯胺酮)、三唑仑。
2.毒品的严重危害
毒品的成瘾性主要取决于毒品的“精神依赖性”(即对毒品产生强烈的心理渴求)。由于合成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一次足量尝试就可产生欣快感,并表现出比海洛因更强烈的精神依赖,因此合成毒品更易成瘾。
3.如何抵御毒品侵害?
(1)认清毒品危害:吸毒致死已成为许多国家仅次于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的第三大病源性死因。我们说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受害者,也是病人,是因为吸食毒品会让大脑发生器质性病变,而导致行为失去控制。目前医学界还没有彻底戒断毒瘾的方法。
(2)警惕毒品陷阱:为了解决毒资,很多吸毒者会采取各种手段引诱他人吸毒。比如,“吸毒能治病”,“吸食冰毒很时尚,有钱人才玩”,“偶尔玩一玩不会上瘾,可以彻底释放压力”,“玩这个就是提神,还可以增加性能力和减肥。”当你身边的人以老乡、工友的身份向你推荐毒品时,请远离他们并报告公安机关。
(3)保持健康的心态:要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合理安排时间,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因为苦闷、好奇、无聊、病痛或者赶时髦、图享受而吸食毒品。
(4)谨慎出入治安复杂的娱乐场所:进出歌舞厅、酒吧、洗浴场所要保持高度警觉,不要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和饮料,避免因误食毒品而上瘾或遭到性侵犯。
(5)关注留守妇女、儿童:妇女、儿童是弱势群体,也是容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群体。家人之间要经常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干预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
(6)不为他人保管、携带、买卖不明物品:近年来,贩毒集团常常采取诱骗和胁迫的方式,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人员从事贩毒活动。如果帮人携带的物品是毒品,在没有证据的条件下,将可能被认定为贩毒者的同谋。
4.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
吸毒违法:吸食、注射毒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种毒必究: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贩毒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